捷星集团与越南国家航空达成合作伙伴协议
发表日期:2012-02-23捷星集团母公司澳航集团与越南国家航空公司宣布一项全新的协议,旨在推动总部设于越南的低价位航空公司——捷星太平洋的发展。
此前,捷星太平洋国有资产部分由越南国家资本投资公司(SCIC)持有。根据2012年1月16日生效的越南总理第94/QD-TTg号决定,这部分资产将转由越南国家航空接管
越南财政部长、及SCIC、捷星集团、越南国家航空的代表出席于2012年2月21日在河内举行的签约仪式。
越南国家航空成为捷星太平洋的最大股东,持有其69.93%的股份,并享有和承担所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澳洲集团持有27%的股份,是第二大股份持有者。为了履行经政府批准的SCIC和澳航集团已签订的协议,及做出一个长期的承诺,越南国家航空将向澳航集团出售其捷星太平洋3%的股份。
在河内举行的捷星太平洋股东大会上,股东成员一致赞同该低价位航空公司所采取的策略发展方案和措施,以确保捷星太平洋可持续、高效发展。
有鉴于此,捷星太平洋董事会继续本着越南领先的低价位航空公司的理念运营和发展捷星太平洋。最为重要的则是双品牌策略发展——全服务航空公司越南航空及低价位航空捷星太平洋。
捷星太平洋将重点服务于越南国内和国际航线。凭借新的合作协议,股东将向捷星太平洋初步注资2,500万澳元,主要用来更新机队。2012年中起,全新空中客车A320客机将替代现有的波音737客机。在未来几年,股东继续支持捷星太平洋机队规模的扩充,将空中客车A320客机增至15架。
越南国家航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Pham Ngoc Minh博士表示:“我们很高兴能和捷星太平洋的股东达成一致,结合越南国家航空作为越南旗舰航空公司的经验和低票价的优势,为捷星太平洋打造成功的商业模式。我们坚信捷星太平洋在注资后,更具实力,将为旅客带来诸多好处,并将有助于带动越南整个民航市场。”
捷星集团首席执行官Bruce Buchanan 表示:“我们欢迎越南国家航空成为合作伙伴,共同经营捷星太平洋。我们相信此次全服务航空公司与低票价航空公司的合作会像澳航和捷星的双品牌策略一样成功。对于一些刚起步发展低价位航空服务的亚洲城市,包括越南,我们看到为新一代旅客推广航空出行的积极意义。我们的低价位模式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为捷星在越南的发展提供了无与伦比的机遇。我们和越南国家航空公司的合作关系将有助于发展这个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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