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辽宁监管局召开新版《航空器事故征候》会议

辽宁监管局召开新版《航空器事故征候》会议

发表日期:2012-03-02

新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 2001-2011)将于3月1日开始实行。为全面掌握新标准的条款内容,准确界定不安全事件等级,提高不安全事件调查的质量,2月29日,辽宁监管局召开了新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宣贯会。孙旭毅副局长和在家的全体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航安办监察员详细介绍了新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修订的背景、与修订前的差异、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并逐条进行了解读。与会监察员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围绕如何理解和使用新标准,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监察员们进一步把握了新标准条款的内涵及适用条件,也领会了新标准“从严运输航空,适度放宽通用航空”的理念。此外,与会监察员还共同学习了《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中监管局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最后,孙旭毅副局长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收集整理好此次宣贯会上各专业监察员对新标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新标准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情况反馈管理局航安办。二是按照民航局的要求,在辖区企事业单位组织一次新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的宣贯,并在日常监察中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好新标准的培训及手册更新工作。三是在不安全事件调查中要做到规范、严谨和严格,在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时要做到科学、深入和系统,提出的安全建议要有针对性、全面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和及时行,不断提高我局的不安全事件调查水平。

分享到:

上一篇: 国航重庆分公司党委部署2012年六项重点工作
下一篇: 班组长的佼佼者——记南航新疆安全员呼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