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侵入东航交易平台 骗取代理费200万
发表日期:2012-04-06海长宁法院今(5)日披露,该院新近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超、姚振、陈军非法侵入东航交易平台,出票3300余张并销售,骗取代理费200余万元。
三名被告人均犯诈骗罪,其中李超、姚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陈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11年,陈军在网聊中偶然添加了叫做“机票”的网民,他得知了这个人是专门从事东航机票代理的。陈军听“机票”说做东航的机票代理有较高的返点,当即首肯,随后便在广州白云区的一幢楼房内租房,并添置了手机和电脑作为代理机票销售工具,他还找来李超和姚振一起合作。
通过“机票”的介绍,陈军得到东航机票销售平台网站的一级机票代理帐户和密码,有了一级代理的身份,他可以得到3%-10%的返点。
2011年4月,陈军登陆到东航机票销售网站时,无意中发现了管理员帐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反复测试得出了管理员帐户密码,并利用这个帐户侵入了东航的系统。此后他又他获取了6、7个管理员帐户密码。
陈军发现,在破解的管理员帐户中,有一个可以设置机票代理和随意输入机票销售返点率。于是,陈军通过这个帐户自行设置了十多家机票代理,并把返点率设置成40%-70%。在随后的“生意”中,他就利用这十多家机票代理的身份,总共出票3300余张,在QQ上吸引客户,低价入手高价出售,获取了200多万元的差价。
2011年6月,陈军等人的利用系统管理员帐户随意设置返点率的行为被东航保卫部发现,东航随即向警方报案,并将陈军、李超、姚振三人抓获。
长宁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陈军在实施诈骗的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而李超、姚振在案件中起的是次要作用,依法应予从轻处罚,其罪行与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实行两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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