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拦飞机”请就事论事 别走两个极端
发表日期:2012-04-16以前也有“打飞的”的说法,但那不是说真如街边打的拦出租一样,真站在机场跑道,对正在滑行即将起飞的飞机,来个“招手即停”。
可是,前几天我们却真切目睹了两次机场跑道“拦飞机”的极端事件。当然,旅客拦飞机,不是为了“打飞的”,而是一种“我走不了谁也别想走”的闹一闹心理。第一次,是在4月11日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当时有乘客冲上滑行道拦飞机,事后获得1000元赔付;两天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又一起旅客因纠纷冲进停机坪拦飞机维权事件发生。
两天之内,从华东到华南,“拦飞机”维权一再发生,不能不引起重视了。民航业人士表示,旅客未经许可进入机场跑道禁区,很容易被飞机发动机吸入绞成肉泥。当然,这一点稍有常识者大概都能意识到。擅闯跑道禁区,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既如此,危害公共安全,“螳臂当车”式的拦飞机维权,为何还会一再发生?
仅从新闻及其后跟帖,就会发现两种对立的思维在阐释这一原因:民航部门、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有观点认为,极端行为再次发生,是因为之前对“跑道维权”者的不当赔偿,诱发了跟风潮。他们倾向认为,据现在的民航规定,因天气原因延误的航班,航空公司免责。即便因其他原因延误,最高赔付额也就每人500元。上次息事宁人、打破规矩的“1000元赔付”,是引起效仿者的罪魁。
另一方面,从跟帖者反馈来看,网友也对民航、航空公司等的自我推责极为不满,一些人就会发出“大厅里能妥善解决的谁愿意拼命上跑道”等极端论调。这就等于变相鼓励人们遇到纠纷,重拾“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维。到底,是因为“破格”赔偿,纵容了大闹维权的思维,还是面目模糊的航班延误,长期侵噬旅客权益?这些都是需要直面的问题,各自站在两个极端,互相指责,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更加激化了矛盾,加深了对立。
回到“拦飞机”事件,还请就事论事,先不要都去扯以前因延误纠纷积攒下的各种积怨。拦飞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损人不利己,百害无一利,这是可以明确的。情节恶劣严重违法的,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而民航和航空公司方面,也别遇事就急着撇清责任。那个万能的卸责理由“天气原因”,是否到了必须明确界定的时候了。是否真的所有延误都是天气原因、机械故障,有没有此前媒体报道过的“让重要人物先飞”等违规操作?而至于一直被诟病的、存在霸王条款的民航理赔规定,是否真的“存在就合理”?最高500元的赔付额,真的尽到了对等的理赔责任吗?
关于民航规定、航班延误、旅客理赔以及目前的极端维权行为,必须有一个理性全面的审视。不能一发生极端事件,我们总是情绪化地从以往的延误积怨中,去为违法违规行为找合理性和正当性。也只有民航部门的规定,和航空公司的服务都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权责对等,此类纠纷才能减少,诸如拦飞机维权的错愕惊诧,才能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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