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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孕妇运输新标准 保障特殊旅客平安到达

发表日期:2012-04-17

为打造中国民航业领先的孕妇运输标准,彰显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南航空”)平等仁爱的无精神。海南航空近日下发《海南航空CareMore之孕妇运输》的通知,并修订了《海南航空孕妇运输规定》,在新规定中缩短了孕妇申请时间,增加了32周(含)至不足36周独立乘机上下机接送、机上座位安排原则、运输过程监控工作。

  32周(含)以上孕妇应在乘机当日之前至少24小时向海南航空提出乘机申请,若未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前进行申请,则需当日旅客携带符合海航要求的《特殊旅客(孕妇)乘机申请书》和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至少在航班起飞前60分钟前往机场海航值机柜台办理值机手续,怀孕32周可直接购票无需申请。

  怀孕32周(含)以上孕妇独立乘机,可在办理乘机手续时申请无人陪服务;在安排座位时值机员需根据旅客的需求安排合适的位置;旅客托运的行李需栓挂“优先行李”的标识;在航班登机时,安排孕妇优先登机;若航班出现延误等情况,需安排旅客前往休息室休息;在机上对于孕妇提出的要求,乘务员需积极响应,快速提供服务,并主动询问且关注。做好一切交接工作,保障特殊旅客平安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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