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 27家责任单位“上榜”
发表日期:2012-05-14今后,如果航空公司、代理人或托运人等相关企业违反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将受到行政处罚,还将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和谴责。5月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首次对外公布了近年来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处罚情况,27家存在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上榜”。记者了解到,今后民航局将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并将这些情况长期保留在民航局官方网站公告栏中,供社会公众查询。
此次公布的27家单位均为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存在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并已由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包括航空公司、货运销售代理人和托运人。公告详细注明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危险品航空运输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隐瞒不报、违规违章运输危险品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民航监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重点对瞒报、隐报、匿报危险品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违规行为加大了监察和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品的事件,保证了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
但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民航行政机关对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的处罚仅限于行政罚款,且处罚额度有限,最多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难以起到震慑作用。特别是针对货运销售代理人发生隐报、瞒报危险品和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的违规行为时,由于货运销售代理人资质管理由中航协负责,民航行政部门无权吊销销售代理人的资质,无形中导致了违法成本的降低,造成了违法行为屡屡发生。此次民航局向社会公布近年来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处罚情况,就是为了强化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危险品航空运输秩序,加大危险品运输管理力度,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
民航局运输司相关领导告诉记者,对外发布公告仅是建立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处罚情况公告制度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民航局将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把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通过民航局网站、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运输义务。此外,民航局还将定期对危险品运输违规行为进行统计,与机场和航空公司沟通,要求其对多次出现违规行为的托运人和销售代理人采取更为严格的收运检查制度,以保障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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