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机票上名字弄错 旅客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
发表日期:2012-06-01市民郝明河女士委托朋友于今年2月23日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官网订购了一张深圳飞往乌鲁木齐的机票,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才发现朋友将自己的“郝”字误输入为“赫”。联系深航客服被告知无法更正后,该女士只好重新购买了一张机票,并办理了退票手续,损失了486元的退票费和150元的票价差额。其认为航空公司应该在机票售票过程中提供身份证信息识别服务,于是将深航告上了法庭,今日上午10时半将在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
郝明河女士的代理律师陈平生认为,身份证信息识别技术早在银行、宾馆业普及,并广泛应用于网上游戏、网上购物等领域,被告深航作为承运人在售票服务中应提供身份证识别服务,避免出现乘机人身份信息错误而延误乘机及财产损失。陈平生律师认为深航超出原机票价格售票及收取退票费都属于违约行为。
深航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旅客更改名字,这在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和法律的规定中是没有的,法律规定的都是“客票一旦生成,不再更改”。由于航班的座位是有限的,倘若允许更改,则有一些代理公司会先用别人的名字把座位给占了,随后再把座位卖出。一般航空公司会在系统中设置不允许更改,深航也做了相应设置,对于某些情况允许更改。
“如果该女士当时和机场柜台说清楚,深航可以其自愿退票的方式办理,免收其退票费,而且以‘换’开的方式按原价替其出一张票。”该负责人表示,当时该女士直接在一家代理点购买了新的机票,事后又在网上办理了退票手续,网上退票默认的是“非自愿退票”会自动收取20%的退票费。
对于乘客提出的深航应在机票售票过程中提供身份证信息识别服务,深航解释,目前航空公司共享的都是中国民航信息系统,是没有和公安系统联网的,使用中国民航信息系统,深航每年也要花钱购买服务。对于这个系统本身的设计,深航没有发言权。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梅春来律师表示,航空公司的系统与公安系统联网即意味着随时随地可以把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调出来,存在公安机关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这从技术角度和法律层面都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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