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鄂尔多斯机场与包头机场管制室签订工作协议

鄂尔多斯机场与包头机场管制室签订工作协议

发表日期:2012-07-16

7月6日,鄂尔多斯机场包头机场管制室代表在鄂尔多斯修订并签署了管制工作协议。

  为保证飞行安全、防止危险接近和明确双方职责。7月6日,鄂尔多斯机场与包头机场管制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飞行间隔规定》和《鄂尔多斯机场飞行管制协调会纪要》等有关规则、规定及军民航协同规定,结合双方管制室的实际情况,对原有协议进行修订。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了《鄂尔多斯机场与包头机场管制工作协议》。

  由于鄂尔多斯机场和包头机场空中距离较近,为便利管制工作的协调,呼和浩特空管分局区域管制室将标准气压3600米(含)以下高度的飞行管制工作,交鄂尔多斯机场和包头机场管制室共同协议指挥。本次协议结合实际运行情况,从管制空域、管制移交、管制协调和特殊约定等方面进行了商讨,完善了信息通报流程和内容,清晰各自职责,使协议更具可操作性。双方同时就近期航班备降及通用航空的服务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明确了今后在确保空管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相互配合、确保运行顺畅。

 

分享到:

上一篇: 西藏林芝机场已通过贵州监管局空管SMS审核
下一篇: 东航新开合肥经青岛至沈阳直飞航线顺利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