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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100% 包头机场货运新增“已验视”货物标识

发表日期:2018-05-10

近日,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面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地服分公司”)为进一步落实民航局关于航空货邮运输“三个100%”制度,完善对收运检查100%先验视后封箱的工作要求,在包头机场货运新增“已验视”货物标识。

  在货物销售保障工作中,收运员对于查验货物环节应严格执行货物先验视后封箱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本环节的执行到位,也为规避人员不查、漏查业务差错,部门首先对货物托运书增设“抽检”信息记录栏,要求收运人员对抽检结果进行实时登记并在一阶段的试行评估后决定对制作货物标签环节新增一项“已验视”货物标识,要求验视工作完成后,将确认信息制作在货物运输标签上,并采用双人复核的方式要求下一环节的工作人员在接收货物时首先确认验视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如不符合将不予安检、入库。

  据了解,今年年初地服分公司已对包头货运往来物流企业营业执照、货邮运输操作符合性声明等文件进行了收集报备。后续,地服分公司将对增设“已验视”货物标识向包头快递企业及邮政企业进行宣传推广,并在制度执行及操作规范中严格执行民航局货邮航空运输相关要求,为创建包头货邮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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