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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出首张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表日期:2024-04-11

  4月3日,陕西日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获悉:日前,蓝田县公安局开出西安首张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高某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元。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填补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相关法规的空白,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蓝田县公安局党委积极动员全局力量,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强化空域安全管控工作,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对重点人群主动上门进行法律法规宣讲,与重点单位建立协同管控机制,共同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全面实名认证工作。同时,蓝田县公安局加大对违法飞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合法使用,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今年以来,蓝田县公安局先后反制“黑飞”无人机200架次,批评教育“黑飞”人员12人,行政处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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