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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航处批准国泰以及新航调低燃油附加费

发表日期:2011-06-22

  香港民航处(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今(21)日批准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简称“国泰航空”)及新加坡航空公司(Singapore Airlines Ltd.,简称“新航”)7月调低客运燃油附加费。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21元,长途航班最高为1069元,减幅分别为6%及5%,有关附加费是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

  客运燃油附加费是在航油价格出现波动时,帮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额外经营成本。

  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是在5月底审批。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36元,长途航班最高为1124元。

 

  (汇港通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