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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失控坠地致3死,调查通报来了

发表日期:2025-12-16

  12月15日,民航新疆管理局在官网公布了《关于2025年9月5日新疆亚心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失控坠地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直升机失控坠地致3死

  《通报》称:

  2025年9月5日,新疆亚心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心通航”)AS350B3/B-70ZU号直升机执行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哈纳斯村野外临时起降点到布尔津额尔齐斯通用机场的调机飞行任务,直升机于15时26分起飞,15时50分在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附近坠毁,机上3人死亡,构成一起通用航空较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对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并协调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事故调查中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派出专家协助开展调查工作,法国航空事故调查分析局和空客直升机公司有关专家为调查提供技术咨询。事故调查组对坠机现场进行了勘查测绘,对有关残骸进行了实验室检测,对目击证人和涉事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涉事公司运行规范、机型手册资料、维修记录等台账,确定了基本事实、事故原因、主要问题,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进行了认定,提出了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目前,调查组已完成“9·5”亚心通航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经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航空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布。

  根据《报告》,直升机液压系统失效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未经批准违规起飞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根据航空器损伤和人员伤亡情况,构成一起组织管理责任原因的通用航空较大事故。

  根据调查结果,维修放行人员对事故发生承担直接责任;公司法人、总经理兼运行副总对事故发生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公司维修副总兼维修主管对事故发生承担次要管理责任;机长在飞行计划未申报的情况下执行调机任务,承担航前职责履行不到位责任。

  根据调查组的建议,民航监管部门已按程序启动本次事故的行政处罚、监管问责和行刑衔接工作,包括对公司处以累计189万元罚款并吊销通航经营许可证、对公司法人周某处2024年收入60%的罚款并实施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对其涉嫌犯罪的线索依法向自治区公安部门移交,对公司维修副总张某处2024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鉴于公司维修放行人员马某、当班机长裴某已在事故中死亡,对二人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鉴于亚心通航“9·5”事故的严重性质,在深刻反思监管履职基础上,对民航新疆管理局及下属乌鲁木齐监管局负责通航业务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给予监管责任追究处理,坚决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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