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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庭裁决:机场用全身扫描仪不违返宪法

发表日期:2011-07-18

  美国一家联邦法院上诉庭裁决,机场安检使用全身扫描仪并不违反宪法,但法院同时说,运输安全部在机场安置这些扫描仪时,应该征求公众意见。

  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庭认为,这种称为先进成像技术(Advanced Imaging Technology)的仪器并非违宪的搜身,因此法庭拒绝发出禁止使用的命令,尽管运输安全部此前没有遵循正当手续安装这些机器。

  隐私权倡议组织强烈反对使用这类机器。他们指出,按照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使用这种扫描仪构成了非法搜身行为。他们还说,交通安全部没有就安装扫描机征求公众意见。

  三人法官小组裁决:“任何人都可不参加扫描而选择拍打搜身,他们可以决定哪种安检方法最不具有侵害性。”

  法庭同意,交通安全部应该就安置这些可透过衣服看到旅客身体的扫描仪,寻求公众的意见反馈。

  2009年12月,一名尼日利亚男子乘坐从阿姆斯特丹到底特律的飞机,他试图引爆藏在内裤下的炸弹,结果被乘客制服。那次事件之后,交通安全部就加快了安装航空旅客全身扫描仪的速度。

  该部还开始测试一种电脑软件,该软件可在屏幕上显示一个普通的人体轮廓,而不是清晰的个人人体影像。

  一些航空旅客对使用全身扫描仪表示不满,认为此举过度侵犯个人隐私,他们说,拍打身体搜身检查也是触犯隐私的做法。

 

  (新加坡《联合早报》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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