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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际机场将加大锂电池运输安全检查力度

发表日期:2011-07-23

  民航资源网2011年7月21日消息: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简称“郑州机场”)安检部门提醒广大旅客:由于近期民航客机发生旅客随身携带锂电池自燃事件,中国民用航空局要求加强对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航空运输管理工作,机场安检部门将即日起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可能会延长您的过安检时间,希望广大旅客予以理解并提前到达机场,以方便您安全出行。

  在乘坐民航飞机时,规定旅客或机组人员为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Wh-160Wh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的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安检部门应按照要求加强对旅客及机组携带的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和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安全检查。对于能够判明额定能量且需要航空公司批准的锂电池,锂电池驱动轮椅以及额定能量标称不清或无标量的锂电池,安检部门应在确认已经航空公司同意和按规定采取绝缘保护措施后方可放行。

 

  (作者单位:郑州新郑机场安全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