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民航、消协调查:7成旅客遭遇航班延误
发表日期:2011-10-11据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情况来看,近年来航班延误已成投诉热点。日前,昆明民航部门、昆明市消费者协会会同6个县(市)区消协组织开展了对航空服务监督活动,并于8月9日-24日发放367份调查问卷,根据收回的300份有效问卷显示:7成旅客遭遇过航班延误,5成旅客是在候机时才被告知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只有不足1成旅客是到机场以前被告知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6成旅客渴望航班提高正点率。
问卷显示,旅客遭遇航班延误时,70%的解释是天气原因,10%是航空管制;但在听航空公司解释航班延误的原因时,相信的旅客不足40%,甚至有20%的旅客明确表示不相信。同时,旅客对航班延误的后期服务意见也较大,50%的旅客认为后期服务一般,20%的旅客不满意,5.66%的旅客非常不满意,只有4.7%的旅客表示满意。
另外,旅客对航班延误也存在不一样的理解,70%的旅客认为未按照航班预定起飞时间起飞或者到达的就是延误,20%的旅客认为比预定起飞或者到达晚1个小时算延误,比预定或起飞晚2个小时算延误的只有3.07%,只有0.3%认为比预定或起飞晚4个小时以上的算延误。但其实按照规定,国内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旅客方可获现金补偿。
对此,昆明机场诚信办负责人表示,旅客和机场沟通不畅,是导致旅客不满意的最大问题之一,之后他们将对照问卷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解决和完善,针对航班延误信息滞后的情况也正在进行改进。在昆明新机场启动之后,将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多为旅客考虑,提高旅客满意度。
新闻链接:民航应设咨询机构
针对调查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建议各航空公司扩大法律宣传、畅通服务渠道,在昆明设立机构或安排专门人员接受消费者咨询、反映问题,为消费者服务。
昆明市消协建议,在航班延误时,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对消费者进行妥善安置,并按延误时间比例做出经济赔偿,最大程度降低因航班延误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求偿权。行李托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损坏、丢失要赔偿并提高赔偿标准,损害赔偿时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民航管理部门督促航空公司在各机场建立健全航班延误、取消后的补救机制,落实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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