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至140元
发表日期:2011-12-02记者1日从携程旅行网了解到,已收到上海吉祥航空有限公司(Shanghai Juneyao Airlines Co。,Ltd。,简称“吉祥航空”)等航空公司通知,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不变。
同时,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70元,800公里(含)以下燃油附加费仍为30元。对12月5日前已出票、乘机日期为12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补收燃油附加。12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12月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补收燃油附加。
截至发稿前,国航、东航、南航等大型航空公司还未宣布上调燃油附加费,但调整时间和收取标准预计与上述标准保持一致。
今年9月以来,燃油附加费已连续三次下调,而此次上调的原因是,12月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上调了376元,满足燃油费与航油价格联动新机制中,航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的调整前提条件。
附:吉祥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通知
吉祥航空各销售代理:
因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调整,我公司自2011年12月5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一、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4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7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7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三、其他说明:
(一)、对2011年12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补收燃油附加。
(二)、对2011年12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2011年12月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补收燃油附加。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特此通知!
吉祥航空商务部销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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