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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业应否纳入ETS 欧盟最高法院将做出裁定

发表日期:2011-12-07

消息人士称,12月21日欧盟最高法院将对欧盟强制执行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计划作出裁定。

 

  此前预计,该裁定将于明年年初做出。

 

  而近日在南非城市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一名欧盟外交消息人士表示:“欧洲最高法院将于格林威治时间12月21日上午11点做出裁定。”

 

  按照欧盟的碳排放交易计划,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抵离欧盟的航班都必须购买排放许可,为航班全程的碳排放买单。

 

  该计划引发了欧盟与国际航空运输业之间的激烈冲突,包括美国、中国在内的几十个国家纷纷敦促欧盟将非欧盟国家排除在计划之外。

 

  对该项计划持反对态度的国家认为,以航班全程计算排放收费的做法将涉及他国空域,此举是对“国家主权基本原则”的侵犯,违反了1944年通过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又称《芝加哥公约》)的相关规定,该条约承认缔约国对本国领空享有主权。

 

  他们还认为,该计划对地理位置远离欧盟的国家构成歧视。

 

  10月份,欧洲法院一位顾问曾表态称该计划符合法律规定。法律顾问的意见虽然不具有约束力,但往往会影响到法院的最终判决。

 

  由于对欧元区经济前景的担忧以及排放许可的过度供给,为欧盟各行业碳排放定价的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正经历前所未有的低迷时期。

 

  一名碳排放交易商表示,如果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所有航空公司都被纳入该体系,排放价格将有望看涨。

 

  不过,起初航空公司对碳排放许可的需求并不会很高,因为2012年他们将被给予85%的免费排放额度,只需为15%的排放支付费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航空公司将不得不购买越来越多的碳排放许。

 

  另一名交易商称:“从需求的角度来看,航空业是否纳入交易体系对碳交易市场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法院的否定裁决会对市场信心造成影响,从而给碳交易市场带来巨大压力。”

 

  他还补充说:“如果欧盟不能将该计划在航空业贯彻实施,那么,将这项计划覆盖海运等其他行业的可能性将变得更加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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