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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通过CCAR-121-R4补充运行合格审定

发表日期:2011-12-26

12月22日,中国民用航空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简称“民航四川监管局”)局长王华刚向成都航空有限公司(Chengdu Airlines Co., Ltd.,简称“成都航空”)颁发了CCAR-121-R4补充运行合格审定(简称“R4补充审定”)运行规范,成都航空副总经理帅志勇代表公司领取证书。这标志着成都航空已圆满完成R4补充审定工作。民航四川监管局主任监察员李靖等R4补充审定组成员出席仪式活动。成都航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隋明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登明出席仪式活动。成都航空R4补充审定工作小组成员参加活动。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R4补充审定的实施规划,以及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西南管理局”)对航空运营人R4补充审定的要求,成都航空于10月19日向民航西南管理局提交了R4补充审定正式申请。在民航西南管理局及民航四川监管局的专业指导下,成都航空积极进行R4补充审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先后对飞行运行、适航维修、运行控制、航空卫生、地面服务等专业的运行手册集中进行了修订,顺利通过了预先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演示验证四个阶段的审核,较好地完成了成都航空R4补充审定的各阶段工作任务。

  CCAR-121-R4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成都航空安全运行品质,夯实安全运行基础,成都航空将以CCAR-121-R4的运行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入贯彻民航局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运行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安全、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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