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碳管制”措施莫要变味成“收买路钱”
发表日期:2011-05-19欧盟的航空“碳管制”措施引发了全球性争议。是促进减排之举,还是变相收“买路钱”,并借此扩大欧盟在碳排放市场上的优势?
2008年7月,欧盟单方面立法,规定从2012年起,所有在欧盟机场起降的航空班机二氧化碳排放量免费额度按比例进行分配,其余部分通过拍卖方式有偿分配,即凡是飞往欧盟的飞机,征收碳排放费用。这一举措被称为航空“碳管制”。
具体的费用征收方法是:以2004年至2006年三年全球航空公司飞往欧盟境内航班总量产生排放的平均值的97%作为免费额度。这一免费额度被具体分配给全球各航空公司,从2012年起,航空公司排放超过有关额度的,就要到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购买碳排放额度。如果额度用不完,亦可以出售。一吨碳排放配额出售价格10至30多欧元,这一价格随着国际市场价格波动。
按照计划,欧盟委员会将在今年9月确定分配给各家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配额,此举涉及2000多家外国航空公司。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简称“国际航协”)的测算是,欧盟此举将使国际航空业每年增加成本34亿欧元,而且逐年递增。另据中国民航业内人士测算,中国民航业2012年一年将向欧盟支付约8亿元人民币,此费用将逐年递增,到2020年将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印度、巴西等许多发展中国家,因为他们的飞机机队也正在扩大,负担越来越重。
许多发展中国家认为,欧盟的举措违反国际减排中“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没有区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责任。
即使是美国等欧盟以外的西方国家,也对欧盟此举表示不满,因为它们飞往欧盟的航班,大部分航程不在欧盟,却全程向欧盟交“买路钱”。
然而,这些被收的碳管制费用并没有用于全球减排,而是以“减排”的名义补贴给了欧盟。难怪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欧盟的航空“碳管制”,成为了实质上的收“买路钱”,它单边实施,违反国际法,更有违公平,有可能引发其他国家和企业的反制,这不利于全球航空业的发展,也难以达到促进全球有效减排的目的。
(新华网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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