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国内燃油附加费调整 800公里以上130元
发表日期:2012-01-04
图1:国内航油价格增长率和航空燃油附加费增长率走势图
4日,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Airlines Co., Ltd.,简称“山航”)官网发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通知,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下调10元,收取1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不变,仍为70元。自2012年01月05日(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执行。
燃油附加费的下调一般以出票时间为准,旅客在预订机票时应该关注燃油附加费的变动,尤其需要注意购票时间与出票时间。

图2:国内航油价格调整趋势和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走势图
附件:
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朋友:
我公司自2012年01月05日(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执行调整后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1、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70元。
2、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其他说明:
1、对2012年01月0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2年01月0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无须重新更换客票,燃油附加差额不退不补。
2、对2012年01月0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2012年01月0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燃油附加差额不补不退。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特此通知
山东航空公司
2011-12-31
上一篇: 重庆机场推出空轨联运 旅客乘机有更多选择
下一篇: 陈四清先生接替张燕玲女士出任中银租赁董事长
- 我国将构筑五大机场群 昆明...
- 航空公司8日起再次上调国内...
- 巧妙应对各层面试官
- 获取高薪职位的几个窍门
- 工作当中常遇到的劳动法律问...
- 王正华学习家祥局长讲话有感...
- 民航十二五规划增速放缓 拟...
- 进军海外市场 春秋谋划赴日...
- 东航国内首家成功完成纽约航...
- 第四届上海航展开幕 30余架...
- 乌鲁木齐机场T2本周启用 5分...
- 祥鹏航空启动圆梦之旅 三地...
- 国货航成都至浦东货机航班将...
- 空域资源稀缺 30家外航在北...
- 南航空乘招募武汉复试第三天...
- 东航、空管和机场三方交流合...
- 电视台实习记者采访招空姐 ...
- 台湾远东航空正式复航 空姐...
- 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谈民航受...
- 波音、空客飞机部分零部件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