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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监管局适航处开展维修工时管理专项检查

发表日期:2012-02-13

《维修工时管理》(AC-145-14)咨询通告即将于2012年3月1日起生效,为有效贯彻落实该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处下发了《关于落实<维修工时管理>要求的通知》[2011]1127号文件,中国民用航空吉林安全监督管理局(简称“吉林监管局”)按电报要求对吉林辖区各维修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AC-145-14咨询通告的宣传和学习情况;二是各维修单位对自身符合性的自查情况;三是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和完成情况。以上检查重点是航线维修人员工、航线跟机维修人员工时管理、工作时间限制对象、标准工时确定、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工程控制和维修工时资源评估。

  从检查情况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吉林分公司、吉林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延吉机场公司三家维修单位能够认真开展了咨询通告的宣贯和自查评估工作。目前,存在维修工时管理问题的吉林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重新制订了“四班倒”值班制度,以满足规章中“值勤期最多不超过13个小时”的要求。

  吉林监管局适航处将持续跟踪维修工时管理的执行情况,切实严格满足规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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