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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航局:谎报炸弹者列航空公司观察名单

发表日期:2012-06-20

近2年多来,谎报飞机有炸弹的案件特别多,台湾“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统计,2010年至今共14件,去年就有8件。航空公司会将谎报者列入观察名单,谎报者搭机时,会特别留意。

  台湾“民航局”统计,14件谎报案中,中华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Airlines Ltd.,简称“华航”)及长荣航空股份有限公司(EVA Airways Corporation,简称“长荣航空”)各接获4件,复兴航空运输股份有限公司(Transasia Airways Corporation,简称“复兴航空”)2件,华信航空、立荣航空、中国国际航空、釜山航空各1件。

  台湾“民航局”说,这14件谎报炸弹案全部移送法办,至今有6件判刑责或判罚金,刑责最多判10个月,罚金最高是新台币5万元,另有1件不起诉,其他还未判决。

  航空公司说,一旦接获机上有炸弹的消息,即使怀疑应该是谎报,在安全考量下,旅客及行李都要重新安检,不但延误其他旅客时间,也让航空公司航班调度受影响,重新安检还增加社会成本。

  航空公司都会将谎报者列入观察名单,但遇到谎报者搭机时,会特别留意。

  根据台湾民用航空法规定,谎报炸弹属於非法干扰行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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