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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局向新中货航颁运行合格证和维修许可证

发表日期:2011-06-03

  5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简称“华北局”)召开对中货航颁发CCAR-121-R4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CCAR-145-R3维修许可证大会,这标志着华东局对原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中货航”)、上海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上货航”)、长城航空(简称“长城航”)合并重组及CCAR-121-R4和CCAR-145-R3补充审定工作圆满结束。华东局副局长唐伟斌参加了会议。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于2010年1月颁布,民航局要求各运输航空公司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充审定工作。此次华东局对中货航的审定工作既包括中货航、上货航、长城航的合并重组审定,又需按照民航局新颁布的CCAR-121-R4为主线完成补充审定,同时还包括完成CCAR-145-R3维修单位的审定,审定任务复杂而艰巨。为了做好此次审定工作,华东局专门成立了审定领导小组和审定工作小组,在公司方的积极配合下,历时10个月终于圆满完成了审定任务。合并重组后的中货航将按照局方批准的手册和程序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运行。同时,这也是华东地区首家航空公司通过了局方CCAR-121-R4补充审定,对华东地区CCAR-121-R4补充审定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与示范意义。

  华东局希望中货航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手册学习和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理机构整合,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公司的安全运行管理系统,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同时,唐伟斌还希望局方监察员继续做好对新中货航的持续监督检查工作,密切关注公司运行态势,依法行政,为公司做好服务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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