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场提示:锂电池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发表日期:2011-07-19民航资源网2011年7月18日消息:针对近期民航客机发生旅客随身携带锂电池自燃事件,民航局各级管理部门出台新政,要求各航空地面保障单位加强对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航空运输管理工作,防止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时因高温或短路引发自燃情况的发生。特别针对暑运期间外出旅游人员携带照相机、摄像机等电子产品较多,以及商务人士出行携带手提电脑较多的情况,为使广大旅客提前了解新规定,及早做好出行准备。
对此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简称“天津机场”)安检站提示大家在乘坐民航飞机时,对于旅客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如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Wh-160Wh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安检部门将加强对旅客携带的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和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安全检查。对于能够判明额定能量且需要航空公司批准的锂电池、锂电池驱动轮椅以及额定能量标称不清或无标量的锂电池,安检部门将在确认已经航空公司批准和按规定采取绝缘保护措施后予以放行。
根据民航局“禁液令”、“禁火令”以及锂电池安全运输相关规定,机场安检部门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在此,天津机场安检站提醒旅客:新规定的执行可能会延长您的过检时间,望广大旅客尽量提早出行,最好在出门前做好对电池的保护措施,以便快速通过安检。同时,希望广大乘机旅客对新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带来的不便予以理解及配合,机场安检部门也将尽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旅客在暑运期间便捷、安全的出行。
(作者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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